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手机用户开通国际短信接收需要付费,这是否涉及我们的隐私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手机用户开通国际短信接收需要付费,这是否涉及我们的隐私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网贷逾期后,给亲人发短信和打电话是否合理?
感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
你网贷逾期后,贷款公司和第三方催收公司给亲人发短信和打电话不合理,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你可以搜集证据进行投诉和举报,本人网贷逾期跟他人无关。因为网贷不是别人借的,而你借的,***公司和第三方催收公司只能找***人本人进行追讨欠款,而***公司和第三方催收公司在继续发短信和打电话给你亲人,搜集证据果段举报和投诉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网贷逾期以后给亲人发短信和打电话肯定不合理,国家信息保护法、金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骚扰、恐吓、威胁其他无关人员是违法行为,属于刑事案件。
一人做事一人当,不管谁负债,就只能是联系本人,不能联系本人以外的其他人,所以,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而且,也是不合法的,法律有明文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将个人隐私债务向第三方透露,同时也规定,不能因为别人的债务而去骚扰到第三人。也许催收的会说,在借网贷的时候,借款人本人签署的电子合同当中就有相关的条款说明允许联系第三方进行催收,这看似合情合理,细思之下,你就会发现,这是无效的协议,我也不需要从更深入的法律知识来反驳,就用一个非常浅显的常理来反驳一下,大家就能明白为什么可以定为无效了。这份电子协议是网贷公司跟借款人双方签订的,涉事方只有双方,因此,很明显,这一份协议合同只可以约定双方的某些事项进行约束签订,而不能代替第三方做决定,这里的第三方就是借款人本人以外的亲朋好友,因为我们都是独立存在的人,我们可以用自己做担保或者干嘛的,但是我们没有任何道理,替别人做决定接受被催收,也就是说,网贷公司单方套格式写的合同涉及到的除了借款本人以外的第三方相关协议都是没有经过第三方的同意的,简单一点说,网贷公司要求我们签署同意对方向通讯录或者父母亲戚朋友催收的条款,是没有经过我们通讯录的亲朋好友的本人同意的,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签署,按道理都是无效的,所以说,网贷公司用这个为理由,完全是无理取闹的,如果这样都可以有理,那么,我们是不是主动声明一下,以后的债务由网贷公司自己归还即可,我们就直接还清了呢?因为如果我们能够代替别人做决定被催收,那么,我也可以代替网贷公司做决定,指定还款人。这样的逻辑是非常荒谬的,所以,关于催收第三方的条款更是荒唐,如果有网贷公司总是以此作为威胁,那么直接投诉,要求对方赔偿。
对于你,不合理;对于催收,回款的手段。你没钱不代表你家人没有,首先家人肯定是不知情的,催收帮你让你的亲人拥有知情权。至于获取知情权后,催收是希望家人能还上这一笔钱,让他们有钱可赚,而家人在获得实情后,多数都是在各种埋怨手段执行之后会选择帮你偿还,少数例外。
所以,你所说的合理,要分清楚对象再去论述这个问题
短信轰炸与电话轰炸属于暴力催收,你的通讯录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网贷机构无权获取,暴力催收与违规获取个人信息都涉嫌违规,不过现在网贷越来越多与征信挂钩,应当及时还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手机用户开通国际短信接收需要付费,这是否涉及我们的隐私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手机用户开通国际短信接收需要付费,这是否涉及我们的隐私权?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